据最新的一项调查表明:由于网上培训、网络学院的层出不穷,网络教师已成为抢手货。
据悉,从1996年我国第一家网络中小学开办以来,网络学校已有200多家。而网络学院也开始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网络教师已成为抢手货。业内人士认为,网络学院、网上培训师资要求十分严格,同时我国师资教育又没有相关的网络教师培养,因此即懂技术又懂教育的人才就十分稀缺。
据记者了解,一般网络学院对教师要求基本任职条件为,专业课程主讲教师,且教学效果良好,普通话标准,仪表端庄;比较熟悉现代教育技术,能提交:电子版教学大纲、便于学生自学的电子教案、用于授课的PowerPoint(主要是知识单元的重点、难点、疑点)演示文稿,而非教案或教材的电子版;遵守《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举止得体,为人师表;开课前商定具体授课时间,排定课表;授课期间解答学生问题、收集教学意见,在BBS上回答学生中有共性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每月值机一次,在网上在线辅导答疑;负责考试命题,主持考试和阅卷。阅卷结束后,将试卷、成绩表一并交网络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所在课程的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出版年月。
达到这些要求后,每位应聘的教师又要经过行政人事部的审核,然后才能接受教学资源部经理面试。面试的要求非常严格:一是考查应聘教师是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出色的教学成绩、专业水平及文字编辑能力;二是考查应聘教师是否有一定的科研能务;三是考查应聘教师是否有非常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教学软件的制作经验。初试通过后,还有更进一步的审核,被录用后,还要有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一旦名不副实,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在网络教师聘用过程中,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情况:对知识产权保护。一般学校都将与被聘的网络教师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合同明确:学校拥有网络课程的知识产权,网络教师有署名权。但网络课件只能在学校范围内使用,不得出售或转让,否则,教师有权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网络教师对于网络软件同样不得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赔偿全部损失。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douxiyan